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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3名民辅警抓捕时殉职(凉山布拖县3名民辅警执行抓捕任务途中因公殉职,因公殉职的抚恤金怎么算)

时间:2024-04-0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户外 文档下载

公安部规定,因公牺牲民警可以享受相应的抚恤金。以上三名牺牲民警,每月可领取近5000元不等。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抓捕工作。在搜捕过程中,藏匿于山洞中的嫌疑人阿约干子开枪伏击,布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贾巴伍各等3名民警受伤。6月14日中午12点10分,贾巴伍各经抢救无效牺牲,2名民警正在治疗。

凉山布拖县3名民辅警执行抓捕任务途中因公殉职,因公殉职的抚恤金怎么算

近日,四川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3名辅警执行抓捕任务途中,在抓捕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持枪袭击因公殉职。其中一名为罗志波,27岁﹔另一名为阿布都洛莫,28岁。在抓捕行动中不幸牺牲的3名警辅人员中,还有文杰、阿木拉扎西。这三人均于2019年12月10日被布拖县公安局列为烈士。因为他们都是在执行追捕任务的过程中遇险牺牲,为了纪念牺牲的民警,国家给予相应的抚恤金。

抚恤金,是指在抚恤方面给予因公殉职人员的精神抚慰、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待遇。比如,烈士,就是拿著自己的劳动所得来补偿给他们的家属了。那么民警辅警也会有相应的工资,但是这个工资并不像我们国家的工资高,毕竟一线城市的警察很难达到每月拿到三四千元,这对于民警而言,也是很少一部分,而一些二线城市甚至三线城市都只有四五千元这点薪资﹔如果是三线城市的话,可能还不如一线城市里三四千块钱一天呢!所以很多一线城市甚至农村的警察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都是比较正常的。

公安部规定,因公牺牲民警可以享受相应的抚恤金。其中,抚恤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伤残抚恤金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部门,都是不一样的……以上三名牺牲民警,每月可领取近5000元不等。这三名辅警就是牺牲时只有27岁。

抚恤金按照工龄、受伤病残程度、工作年限和因公死亡人数等因素按比例计算,其中工作年限的每增加一年,工作年限不变。因公殉职的民警是按照工资计发,所以在此就不讨论,我们只看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方式。

缉毒警察的英雄事迹

1、吴光林

吴光林,男,汉族,1969年9月生,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中共党员,1992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凤庆县公安局缉毒队侦查员、禁毒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副大队长。

在14年的公安生涯中,吴光林同志与战友们长期战斗在第一线,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与队友一起向毒品犯罪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自2002年11月份担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以来,吴光林同志和队友们共查破毒品案件1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5名,缴获海洛因等精制毒品550多公斤,缴获毒资400多万元,缴获运毒车4辆。

2004年8月30日晚8时30分在鲁史镇黑山门对嫌疑人进行盘查时,穷凶极恶的毒犯突然开枪,吴光林头部中弹,当场牺牲,献出了他年仅35岁的宝贵生命。

2、张治中

张治中,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二级警督警衔,现任同心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

从警19年来,张治中用一个缉毒警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成功摘掉了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的“帽子”。

他先后破获毒品案件43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6起,缴获毒品海洛因14.266公斤,打掉重特大毒品犯罪团伙4个,抓获贩毒人员57名,收戒吸毒人员207人次,摧毁吸贩毒窝点17个,毒品案件报捕率、起诉率均达到了100%。

公安部禁毒局将他所在的缉毒大队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张治中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10次被同心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三次受到自治区公安厅嘉奖。

2006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08年在宁夏50大庆和吴忠市成立10周年庆祝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被公安厅评为“全区公安机关赴京执行奥运安保任务先进个人”。

2009年6月又被自治区禁毒委和同心县委分别评为“全区禁毒人民战争先进个人”和“同心县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3、张宝军

张宝军同志,男,汉族,生于1963年2月28日,陕西省宝鸡市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4月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服役,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转业到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工作。

2005年2月份,省公安厅要求我支队派一名同志赴省驻滇工作站工作,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张宝军同志为尽快的、更多的掌握和了解禁毒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技术,毅然作出决定,舍小家、顾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要求远赴云南省工作站开展工作。

在省驻滇工作站工作一个多月里,他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多次下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回到工作站后,立即对掌握的全省外流贩毒人员情报进行归类整理。

同时,服从公安部禁毒局驻滇联络办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积极协作配合,为打击国际边境贩毒及掌握陕西省外流贩毒人员和宝鸡市外流贩毒人员的综合情报,狠狠打击外流人员贩毒活动奠定了基础。

3月26日在赴大理州进行调研途中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

4、柯占军

柯占军,男,哈尼族,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人,1981年7月生,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系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调研大队副大队长。

2012年2月23日凌晨5时,柯占军刚从境外执行特殊任务归队,就参与到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的侦破中。

2月23日下午18时许,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情报,一伙毒贩正在景洪市某小区进行毒品交易,警方火速组织民警进行抓捕,抓捕过程中,毒贩突然掏出手枪开枪拒捕,冲锋在最前面的民警柯占军被毒贩开枪击中,一名过往群众遭犯罪嫌疑人枪击受伤。

经警方全力侦破,12小时内,参与“2.23”案件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一名毒贩被击毙,缴获毒品48千克,军用手枪一支。

5、贾巴伍各

贾巴伍各(1983年-2017年6月14日),男,彝族,中共党员,四川警察学院毕业。2017年6月10日晚10点过,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地洛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批捕在逃的毒品犯罪嫌疑人阿约干子。

在对其实施抓捕时,遭其使用爆炸物拒捕逃脱,爆炸造成一名民警、两名辅警和一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抓捕工作。

2017年6月14日凌晨,专案组获知嫌疑人行踪,随即对其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搜山围捕。在搜捕过程中,藏匿于山洞中的嫌疑人阿约干子开枪伏击,布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贾巴伍各等3名民警受伤。

6月14日中午12点10分,贾巴伍各经抢救无效牺牲,2名民警正在治疗。贾巴伍各34岁,家中有年迈的老人和一对年幼的孩子,其中女儿刚上幼儿园,儿子还不到两岁。

四川28岁殉职辅警孩子即将出生,他究竟是因何殉职的

四川28岁殉职辅警是为了救轻生女子,跳入了河流之中救援,却因为体力不支被河水淹没而殉职。

原本还有几个月就可以见到孩子出生的他,在救援的时刻根本没有担心过自身的安危,只想尽快救下轻生女子,所以他选择了第一时间跳入河流之中,与其他同事合力将轻生女子救起后,意外却发生了,有人发现这位辅警被水流月冲越远,于是同事们着急的扔下救生圈,不停的呼喊:“抓住你背后的救生圈。”可惜,一切就停留在了此刻,体力早已透支的他被急流冲走,等再次找到的时候,早已经天人两隔。

这位警察是一个准爸爸,离孩子出生仅剩两个月,而他却再也没有机会看见孩子的面容,陪伴孩子成长,这对于他的家人而言无疑是最痛苦的事情,孩子还没出生就没了爸爸,妻子还在待产就没了丈夫,而他的父母也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但是相信如果再有一次重来的机会,他还是会义无反顾的跳下去救人,因为他的名字叫做人民警察。

作为人民警察,他们时时刻刻将人民的群众放在第一位,所以才会有了这么多义无反顾,不顾危险的救援行动,这位警察虽然离开了他的家人,但是他是最值得所有人致敬的英雄,他的英雄事迹也会伴随着孩子成长,让他一生精神富裕,也相信被救起来的轻生女子,在得知他人为了自己而献出生命的时候,会对生命有不同的看法。

同时,也奉劝轻生的群众,生命诚可贵,遇到再难的事情,也不能随意丢弃性命,要知道这来之不易的生存机会,是多少重病患者和失去家人的家庭所梦寐以求的机会,活着才有机会,活着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

四川一28岁辅警勇救轻生女子不幸殉职,轻生女子的现状如何

轻生女子目前的状态良好。

这个轻生女子因为家庭状况一时想不开跳河自杀,辅警冯某见状急忙跳到了河里去救人,冯某在水中大力托起了轻生女子,于是轻生女子获救了,但是因为冯某并不会游泳,并且河水寒凉,冯某又体力透支,于是就沉入了河中,并顺流而下,从河的下游找到了辅警冯某的尸体。在这个事件中,冯某表现英勇,不愧辅警这一光荣的称号,但是可以注意以下三点,避免辅警的伤亡。

1、加强辅警的技能培训:赴京上岗前可以进行更多的技能培训,如基本的射击,格斗,擒拿,游泳等等。这些项目在警察培训基地都有基础设施。为了让辅警们更好的担当辅警这一岗位的重任,可以加强他们的技能培训和学习。这不单单让辅警能更好的适应工作,更提高了个人的能力与素质。

2、在危险的地方设置应急救援物品:比如很多城市在路边就设立了心脏骤停起搏器的救援箱,这就很好。类似的,可以在危险的地方,比如河边设置几个游泳圈救援箱,用来帮助营救那些轻生或溺水的人。这样的话,只要路过的人顺手一扔,就可以在不伤害,不弄脏自己的前提下把溺水者救上来了。

3、辅警可以请求过路的人的援助:并不是过路的人冷眼旁观不施援手,而是怕自己担责任,但是辅警呼救就不一样了。辅警是一个有公信力得岗位。一个有公信力得人呼救,那群众也就放心了,也就一呼百应了。这样得话,安全得救援溺水者就不是问题了。所以有时辅警也要学会发动群众的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得人。所以说,遇到自己一时解决不了得急事难事,可以向群众求助。

33岁辅警因公殉职,警察的工作究竟有多危险

河北辅警郭佩政同志永远离开了我们,当晚凌晨,郭佩政仍然坚守在高速工作岗位处理违法停车。凌晨空气冰冷凛冽,除了岗位灯和偶尔车灯四周一片漆黑,突然一辆车脱离正常轨道从后方撞向郭佩政,最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郭警官的殉职,引起全国各界悲痛,人虽离世,但他的品格精神影响过一代人。又一位警察的离世,再一次说明作为警察都不易。警察工作危险,我们是知道的,但是危险程度常人往往忽略,事实上,比我们想象危险得多。 中国警察细分种类众多,分别侧重不同方面,主要分有五大种,上述郭同志属于交通警察,公安警察比例最大。因为每类警察工作性质不一样,我主要从公安警察工作的危险性入手。 警察工作需近距离与犯罪嫌疑人接触,危险人物靠近,情况多变,危险性高。没看过警察真正办案,但也看见过电视中的场景,警察在搜罗犯罪嫌疑人时,会手持枪夺门而入,这个时候我们内心紧张,因为警察在明敌在暗,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在某个角落,如果突然偷袭给警察致命的一击,警察就很可能丧命,可以说步步踩在刀刃上。 警察经常正面与犯罪嫌疑人搏斗,都是真刀真枪,实打实干,场面激烈,情况紧急。公安警察经常身处险境,为快速高效捉拿嫌疑人,直接动手,如果嫌疑人战斗力强,警察往往受伤甚至因此丧命。有些犯罪者要么是不怕死的亡命之徒,要么孤注一掷,强烈反抗,他们可能设有埋伏,手持枪弹,如果最后见反抗不成,可能会选择与警察同归于尽。 警察开展工作时,场地危险。办案现场可能是赌场、制毒厂、斗殴现场,这些地方充满着危险,违法分子经常出入。 警察为人民惩恶扬善,帮民众破案,是犯罪嫌疑人的直接接触者,容易遭到报复,不但自身处于危险,家人也可能受牵连。犯罪分子报复欲极强,大多不知悔改,不但报复社会,还想报复警察。警察工作内危险,工作外也不能掉以轻心,还要做好防范措施,保护自己和家人。

四川28岁殉职辅警孩子即将出生,妻子和孩子以后是否有保障呢

据新闻报道,2021年11月22日21时许,德阳绵竹特巡警大队辅警冯叶嘉因为抢救一位跳河轻生女子而被河水冲走,经过十几个小事的多方搜救,冯叶嘉被抓到时已经失去了生命。据悉,冯叶嘉只有28岁,今年6月份的时候刚刚结婚,妻子暂时还没有工作,而且已经怀孕,还有2个月孩子就要出生了。

毫无疑问,对于冯叶嘉的家庭来说,他的牺牲是灾难性的,特别是对年轻的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来说。那么,他的妻子和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保障吗?

诚然,这里说的保障其实也就是金钱上的保障,比如定期领取补贴,比如给他妻子安排工作等等。那么,冯叶嘉的妻子和孩子,会有这样的待遇吗?

首先,因为冯叶嘉是在出警中牺牲的,所以他至少是属于因公殉职,是不是够得上烈士,要看上级有关单位的认定结果。而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因公殉职人员的家属是有一次性抚恤金的,抚恤金的标准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工资。

但是,因为冯叶嘉是辅警,其工资并不多。根据绵竹公安局2021年1月份招聘辅警的公告,其聘用的辅警核定待遇为:月均收入3000元左右,年度绩效奖金5000元左右,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这样算,冯叶嘉的一次性抚恤金也不会超过10万元。 

其次,除了一次性抚恤金之外,死亡人员的供养人可以按月领取一定金额的补助,这笔钱一般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支付。这个钱也是有标准的,其中,配偶的标准是职工生前工资的40%,其它亲属拿30%,但总额不能超过其生前工资。冯叶嘉的妻子没有工作,是符合领取标准的。

而按照上述3000元/月的工资标准来算,冯叶嘉妻子最多可以1200元/月,等孩子出生之后,也是可以办理的。

综上所述,冯叶嘉的妻子和孩子今后的生活还是有基本保障的,但是钱并不多,只能维持基本生活。

辅警殉职怎么补偿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受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因公(工)死亡被批准为烈士后的抚恤优待政策。

辅警因公殉职赔偿最新标准

法律分析:因公殉职赔偿最新标准,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发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辅警因公殉职赔偿标准2020

法律分析:2014年,民政部等9部门制定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辅警的家属能否按照正式警察标准得到国家抚恤,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辅警与单位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人民警察编制,因此若辅警因公死亡,是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