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演出活动不得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演员。明确要求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文旅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在演出经纪活动中保障演员合法权益,提醒和督促演员严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文旅部称演出活动不得组织演员假唱,对违反者将如何处罚
可能是自己天生五音不全,旋律听了一遍又一遍,但是唱出来和原唱完全不是一个效果。听到那些熟悉歌手的演唱,真的是自愧不如。华语乐坛出色的歌手还是不少的,比如说歌手林俊杰,邓紫棋和薛之谦都是实力唱将。现在的娱乐圈不只是歌手唱歌,明星在出席活动的时候也会唱歌,为了让自己的歌声听起来更加的优美动听,很多就采取了假唱的方式。文旅部曾经根据假唱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在演出活动的时候,不得组织演员假唱,并且对于假唱的演员,会有相应的惩罚。你知道文旅部是如何处罚演员假唱人员的吗?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一.假唱的歌手不得录用。
根据文旅部的指示,组织应当对举办活动时假唱的演员处以开除的决定,并且永不录用,从这个处罚中,我们可以看出,文旅部队假唱这个事情的重视,也看到了杜绝演员假唱的决心。
二.歌手真唱是基本的职业素养。
歌手不会唱歌,就像演员不会演戏一样。不是演员还是歌手,既然上台表演,无论歌声是否动听,真唱是基本的职业素养,台下的观众又不是傻子,假唱和真唱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
三.娱乐圈有太多的明星,在唱歌的时候是假唱。
在娱乐圈,因为假翻车的明星不是一个两个。我们都知道angelababy虽然人长得漂亮,但是歌声其实一般有一次在出席活动的时候话筒传出来的声音,简直是天籁,直接被网友中证实是假唱。最经典的就是歌手萨顶顶,她在表演节目的时候可能是因为没太注意,竟然把话筒拿反了,虽然发现之后,第一时间把话筒调过来,可是已经被观众发现了。
文旅部表示演出活动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为此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
假唱在很多的演唱会上都发生过,有一些明星艺人,他们在综艺节目中也说起过假唱的事情,而且有的明星也表示自己有过这样的经历,这其中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的,有的人是迫不得已,有的人是唱歌不行。国家对于假唱这件事情也有了规范,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让我们起来看一看吧。
一、出台的相关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演出活动不得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演员。明确要求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二、为什么不能假唱?
首先是每一场演唱会的门票都是非常贵的,对于很多家境一般的人来说,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奢侈的消费。那么粉丝到现场肯定是为了能够感受到现场的氛围,以及希望演员能够发挥全部的实力,给粉丝和观众带来一场听觉盛宴,但是如果粉丝花了钱买了门票进来,听到的只是假唱,那么这是对粉丝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己行业的不尊重,毕竟每个人都要在自己的行业做出努力,而不是不劳而获。同时这也有违背职业道德。
三、那么为什么会有明星选择假唱呢?
那么为什么有些明星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却还是这样做呢,首先就是有一部分明星他们是从小培养的,所以对这方面不太懂,因此经纪公司要求他们怎么做,他们只能够照做。其次就是因为排练的太久声音受损,但是假唱也不能够理所当然,应该平时注意声带的保养,同时在有大型演唱会的时候不要集中训练。最后就是有一些明星他们的唱功非常的差,如果唱功差的话,可以换一条发展途径,或者是自己勤加练习,这也不能够成为选择假唱的原因。
经纪人不能组织假唱假演奏活动
经纪人不能组织假唱假演奏活动
经纪人不能组织假唱假演奏活动,作为经纪人,这是他们应该尽到的一个责任和职业道德。规范管理这些经纪人,更可以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等。经纪人不能组织假唱假演奏活动。
经纪人不能组织假唱假演奏活动1
现如今明星的职业素养一直是观众高度关注的话题,此前有艺人演技不过关,唱歌被曝假唱,种种表现让观众大跌眼镜,目前相关部门对演出进行规范。
文旅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经纪人不得虚假宣传演出活动;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不得有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据了解,如今有一些偶像,没有整体实力,每一次开巡回演唱,全是假唱视频,观众们只有怀恨在心。实际上,观众们喜爱看演奏会,便是要见到大牌明星真真正正的唱歌技巧,张开嘴巴不发音,这是什么演出?
我一直感觉,那样的假唱视频,喊着“好观众们”的旗号,事实上是对观众们的较大敷衍了事。的确,有一些地区的音响系统不足理想化,表演实际效果不太好,一旦真唱,便会很不好听。但只需确实歌唱,粉丝们都是会体验到心痛。
也有,真害怕唱得,大多数是几个偶像。你们看像林俊杰那般的实力派演员,从不假唱,彻底不必担心,这就是整体实力,那样的男星才非常值得追求。
而周杰伦老师,不论什么时候,全是用自身的响声感柒观众们。你去看看周杰伦的巡回演唱,实际上他也是身心疲惫的,但为了更好地观众们,他能超越自我。
确实唱得非常好,在现场听都感觉不会后悔。如同张杰老师的当场,看过十几遍,每一次都被沉醉,足够展现真唱的风采。实际上,也需要注重,此次常说的主要是经营性表演,对于其他晚会节目之前的,则不包括以内,明白了吗?
经纪人不能组织假唱假演奏活动2
11月18日,文旅部发布关于《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最重要的内容有三点,不过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两点。
第一,演出经纪人持证上岗,无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这是个老话题了,而且相应的考试和资格认证已经存在,现在是加强而已。
第二,演出经纪人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这点挺有意思,但却不能杜绝假唱、假演奏的行为。
找不到演出经纪人干这事儿,就没有人敢帮明星假唱了吗?非也。
这个时代,大伙儿抽着假烟、喝着假酒、谈着假爱情,再配上一首明星假唱的歌,不是挺好的吗?
反正大部分的活动组织者压根不想要真唱和真演奏,那样成本高而且容易翻车。
比如说那帮爱豆吧!你让他们全开麦?结果就是车祸现场。
还有一些类似开幕式的商业活动现场,你让明星不放伴奏带,而是带着乐队真唱,主办方还不想干呢!
第三,演出经纪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单位以上从业。
这点可以理解,不能同时呆在两个经纪公司嘛!
不过,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经纪人该不该被限制入股某些行业?
同时呆在两家经纪公司,这的确不好,毕竟,不管在哪个行业,这种行为都是违背职业道德的。
但是,想要避开这一点很简单:入股某些行业就行了。前阵子,郑恺退出自己的火锅品牌,他的经纪人不也卸任董事么?
总结:想避开新规的方法很多,但有些规矩,有总比没有好。
经纪人不能组织假唱假演奏活动3
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不得虚假宣传演出活动;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不得有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在演出经纪活动中保障演员合法权益,提醒和督促演员严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或许是很多晚会、演唱会比较重要,不容许现场有太大的瑕疵;
或许是歌手当天状态不好,不希望观众听到自己声音的不好状态;
或许是现在歌手们都这样,如果自己一个人真唱会显得“不合群”
种种都可以成为假唱出现的理由,不过这种打着“为观众好”旗号的假唱,其实是对观众最大的敷衍。组织者也好,经纪人也好、演艺人员也好,都该明白,文艺要美也求真,上台演出,哪能当个“哑巴”,观众也不想再吃“哑巴亏”。
还有论调非盈利活动可以假唱?假唱还能区别对待?如果你唱得不是那么好,但是你在做公益,谁会渴求你一定唱得好才是真心做公益呢?另一个角度说某晚会是非盈利?那广告费可是历年标王!只是分给演员的比较少罢了!那演员们为啥削尖脑尖想上呢?哪个不是为混名方便后面捞利!这种还要允许假唱的话那不是带头造假!
做明星门槛这么低了吗?要搞清楚,在中国,任何人都应该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赚取合理报酬。作为一个艺人,受到众多粉丝追捧,你的一切都是观众给的,观众就是你的衣食父母,你假唱假演奏对得起你的爹妈吗?造假对得起观众买票的钱吗?能者上庸者下,不行就回家待着!
支持!文旅部最近特别给力!尤其是“为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工作,此前委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实施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将改由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实施”
我觉得这样很好,作为经纪人,这是他们应该尽到的一个责任和职业道德。规范管理这些经纪人,更可以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等。还有那些假唱,假演奏的艺人,这也是坏了他们自己的职业道德!
文旅部拟规定:经纪人不得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假唱会被如何处罚
根据文旅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修订,明确提到了经纪人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如果有违反法规的行为,将会有如下惩罚。
第十九条 演出经纪人员在从业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文化和旅游部撤销其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相应法规的修订,也是为了肃清我国的文艺环境,让有实力的歌手,演员为大家奉上好的精神食粮。我们都知道,这些年来娱乐圈乱象重生,多少青少年梦想着进入娱乐圈,只为了高昂的回报。艺术活动本应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精神砥柱,却在这些年变成了资本挣钱的平台,在金钱的腐蚀下,我们的艺术环境也变得越来越不好。
没有好的作品,受到最大影响的当然是我们的青少年。很多被经纪公司捧出来的明星,没有什么本事,也能站在舞台上表演。不会唱歌也没有关系,只要站在台上对口型也照样能够割韭菜。
很多有实力的歌星演员,怎么也抵不上有流量的人气明星。这种乱象,终于在这次“清朗行动”中被整治。
这一次文旅部修订的《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也从艺人的管理上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以制约的方式来避免这些明星们投机取巧。很多人都热烈追崇的娱乐市场,如今也被重视起来,这样一来,中国的演出市场也终将会换来一个比较公平的环境。
我相信,有了法律的制约,经纪人在为艺人选择演出活动的时候,只要他们还想珍惜这份工作,就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帮助演员在舞台上进行假唱。而且有这样严重的惩罚措施,相信一定能够制约很大一部人。而在处理一些违反规定的人时,也不再是道德上的谴责,在法律上也是有相应的规定来处罚的。
高级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从业规范第六条明确指出,高级演出经纪人在从业中不得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或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演出经纪资格证书;不得伪造合同、伪造演员授权等隐瞒与经纪业务有关重要事项行为。
杜绝对所经纪的演出项目或业务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组织演员以假唱、假演奏欺骗观众或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持证人如有以上行为,且经文化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查实、处罚的,演员经纪人委员会将上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依照处罚结果注销其演出经纪人证书并予以5年内不得考取演出经纪资格证书或永久不得重新申请等处理意见。
扩展资料
文化主管部门颁发、换发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时,应当核验并登记演出经纪人员的演出经纪资格证书。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核验负责该项业务演出经纪人员的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演出经纪人员的信用管理,对演出经纪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的行为,应当在行业内按规定处理。演出经纪机构受到行政处罚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应当对负责该项经纪业务的演出经纪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应当注销其演出经纪资格证书,自注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如何看待艺人假唱行为 为什么明星会假唱
文旅部拟规定艺人不能假唱,经纪人也不得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艺人真唱是基本素养,是本职工作,假唱假演奏是欺骗观众和消费者。那么如何看待艺人假唱行为?为什么明星会假唱?下面我带来介绍。 如何看待艺人假唱 行为文旅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演出经纪人员: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②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③经纪人不得虚假宣传演出活动; ④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⑤不得有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制定出这个规定,说明要治理乱象还是有方法措施和能力的。原本,早就该如此,不知为何等到此时才重视这个虚假问题并加以治理?以前那些人都在干什么? 从这个缓慢的治理速度,再结合现实来看,虽然有了这个规定,其实依旧很容易被打破,就像很多法律在当前不少时候如同虚设的状态一样,似乎无论多么大的事,只要有钱、有权、有关系,最后就可以安然无恙,甚至一旦牵涉到某些人的利益,想要让这类规定出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有了规定,关键还在于能否执行到位,否则就意义不大,还容易成为笑话或腐败的工具。也将证明缺乏治理能力。 为什么明星会假唱 或许是很多晚会、演唱会比较重要,不容许现场有太大的瑕疵;或许是歌手当天状态不好,不希望观众听到自己声音的不好状态;或许是现在歌手们都这样,如果自己一个人真唱会显得“不合群”……种种都可以成为假唱出现的理由,不过这种打着“为观众好”旗号的假唱,其实是对观众最大的敷衍。 组织者也好,经纪人也好、演艺人员也好,都该明白,文艺要美也求真,上台演出,哪能当个“哑巴”,观众也不想再吃“哑巴亏”。 假唱,是一个歌手最不应该出现的;真唱,是一个歌手最基本的义务。当全开麦都能被表扬,说明这个社会上很多歌手都不专业,没有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 现在官方已经重视起来了,不仅要求歌手要真唱,经纪人也要做好约束。不得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这个必须得限制。公共演出人员,必须要做好分内的事,否则那都是不尊重粉丝、不尊重挺重。 不管唱的好听还是难听,真唱都应该是必须的,一个歌手、一个演奏人员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那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文旅部拟要求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你是如何看待假唱行为的
我认为假唱是对观众的不尊重,扰乱了歌坛,让很多有实力的歌手无法出头,应该严格禁止这种行为。
随着国家对娱乐圈的整顿,假唱行为受到了网友一直的抵制,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不得组织演员假唱,这个规定受到了网友欢迎。假唱不仅影响了观众的视听享受,还欺骗了观众,让许多有真材实料的歌手,无法获得演出机会,让许多没有演唱能力的人占据了舞台。假唱应该受到严格管控,让更多有实力的歌手能够得到机会。
一、假唱是一种欺骗行为,对观众十分不尊重。
在一些晚会上面有许多演员唱歌,人们发现屏幕里面的演员和声音对不上,歌曲是提前录好的,只需要表演的时候对口型就可以。这种假唱行为是对观众的欺骗,观众看演出是为了得到视听享受,尤其是现场演唱更是考验实力。假唱虽然避免了现场出现问题,但是对观众很不尊重,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抵制。
二、假唱让许多歌手无法出头,很难获得演出机会。
华语乐坛越来越低迷,很大一部分是有实力的歌手无法获得演出机会,在一些晚会,演员比歌手更有机会获得舞台,这些演员没有歌手的实力,却占据了表演舞台,导致很多优秀歌手没有表演机会,也没有办法让更多人看到他们的表现,以至于最终被埋没。
三、严格抵制假唱行为,规范演出市场。
假唱行为应该受到抵制,组织假唱的单位也应该受到惩罚,国家有关部门对假唱的整顿,有利于恢复正常的视听市场,让更多有实力的歌手显现出来,让观众获得良好的视听体验,让市场得到规范。
假唱不仅影响了观众的体验,还扰乱了市场,应该受到抵制。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文旅部拟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11月18日,文化和 旅游 部发布关于《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称,为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演出经纪行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健康 有序发展,文化和 旅游 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 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指出,演出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二)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
(四)隐瞒、伪造与演出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
(五)对演出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全文如下: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演出经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演出经纪行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健康 有序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职业资格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人员,是指个体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机构中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活动,包括演出组织、制作、营销,演出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活动。
个体演出经纪人执业范围仅限于演出居间、代理活动。
第五条 文化和 旅游 部对全国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认定、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演出经纪人员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演出经纪机构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和培训,提升演出经纪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七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自觉践行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和职业水平,自觉维护演出行业形象。
第八条 演出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演出经纪人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资格认定
第九条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文化和 旅游 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并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负责保障本辖区考试工作的有序实施。
第十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报名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一)因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二)因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被撤销演出经纪人员资格未满5年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第十二条 文化和 旅游 部于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合格分数线。
第十三条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由文化和 旅游 部核发,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
第十四条 文化和 旅游 部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平台领取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后3个月内通过平台进行信息更新。
第三章执业规范
第十五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演出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二)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
(四)隐瞒、伪造与演出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
(五)对演出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在演出经纪活动中保障演员合法权益,提醒和督促演员严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 社会 形象。
第十八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定期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规定由文化和 旅游 部另行制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演出经纪人员在从业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报文化和 旅游 部撤销其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文化和 旅游 部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信用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化和 旅游 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12〕48号)同时废止。
演出活动不得组织演员假唱(文旅部要求演出活动不得组织演员假唱)
为进一步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切实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演出活动不得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演员。明确要求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通知明确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有未成年人参与的演出,应当经过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同时,明确在演出活动中,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看演出之外的应援消费,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据介绍,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共有演出经纪机构8000余家,每年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中,约80%是由演出经纪机构组织举办。